现阶段,有关部门并沒有明文规定审计意见开具時间。通常情况下,审计意见开具的時间需看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用处,如给予给工商局、向银行办理贷款或公司合并资产重组等,不一样状况下开具财务报表审计的時间不一样。主要可划分为下述情况:
公司须要开具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开具時间通常为第二年的1-3月。公司在运营期内要对财务数据做好认识,开具時间依据企业经营者及管理展的须要而定,通常是按时或不定时进行由公司自行决定。公司寻找項目合伙人,合伙人要对公司财务数据作主要认识,要求公司开具天津财务报表审计。这时,审计意见出算时间依据合作方的要求而定。公司参加招标投标項目,要求给予财务报表审计。依据招标方要求的時间来给予。其它须要给予财务报表审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