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依据是“经济法规和一定的标准”。经济法规和一定的标准既是对审计工作有效控制的依据,也是对审计对象进行判断的依据,只有对审计工作和审计对象都有鲜明的判断依据,才能使审计工作顺利进行,使天津财务报表审计结论更好地被有关各方所接受。
而对审计工作有效控制的依据其实就是审计准则,即衡量审计主体的标准、尺度,它包括人员任职资格标准和行为标准两部分。前者述什么人可以从事审计工作,后者说明怎样从事审计工作。另一方面,对天津财务报表审计对象进行判断的依据是审计标准,它是一种客体标准,人们用它来衡量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性质,是合理合法经济有效还是不合理不合法不经济不有效。
它可以是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税法》等,也可以是一些地方性法规,行业规定,还可以是被审计单位自己制定的一整套规章制度、程序、手续、办法,企业的预算、计划、合同等,凡是可以拿来作为衡量客体性质的东西,都是审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