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我们一次机会,留给自己一份保险
15320091168
关注我们
正洁动态
  • 正洁动态
  • 政策解读
  • 业界动态
取消
购买商品房何时开具发票?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房子总有种特殊的情感,总是觉的需要先“安居”才能“乐业”。也正是人们对房屋需求量大,商品房才能得以迅速发展。在购买商品房后,什么时候才能开具正式发票呢?


问:购买商品房何时开具正式发票?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因此,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开具发票。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交付房地产项目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可在收到预收款时选择“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编码,并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栏应选择“不征税”。待前述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规定重新开具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商品房发票。


在线留言 | 在线客服(商桥 / 商户通
联系人:赵经理 15320091168
联系电话:15320091168
公司邮箱:zhengjie_sl@163.com
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都市花园大厦5号楼23层
友情链接
顾问微信二维码
社区二维码
Copyright © 2020 中税正洁 (天津) 税务师事务所 | 津ICP备17002002号 |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596号